索引号: | zfbmzfb/2018-0122 | 公开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18-07-18 15:57 | 成文日期: | 2018-07-18 15:57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金川镇张家湾安置社区二期、三期室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金川镇张家湾安置社区二期、三期室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XC-2018-7-17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地 址: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
联 系方 式:方裕清 0915-682131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楼5楼505
联 系方 式:陈女士 0915-322266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宁陕县金川镇张家湾安置社区二期、三期室外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用途:道路工程、管网土建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弱电工程
项目性质:国家补助和群众自筹
采购预算:根据财政局评审结果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考核证,无在建项目;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料和证件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采用左侧胶装方式)。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9:00-11:30,14:00-17:00
2、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楼505室
九、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8年8月2日下午14:30分
2、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国泰大酒店七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5-3222662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