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rsj/2018-0015 | 公开责任部门: | 人社局 |
公开日期: | 2018-06-07 16:03 | 成文日期: | 2018-06-07 16:03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统计信息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方便我县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及就业见习,知晓办理流程,特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高校毕业生报到及档案转接须知
一、毕业生档案投寄
方便学生报到和办理存档手续,请统一按以下信息办理:
1.档案接收及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名称: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陕县人才交流中心
2.档案接收地址:陕西省宁陕县城关镇文化大厦十二楼人才交流中心
3.邮政编码:711699
4.联系电话:0915-6821108
二、毕业生报到
毕业生须按照就业报到证开往地及时办理报到并进行实名登记,以便于享受后续跟踪服务。
1.毕业学校投寄档案后,请致电(0915-6821108)查询,经查询档案收到后,持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宁陕户籍)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宁陕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手续。
2、报到证地址开往安康市教育局或宁陕县教育局的,属于双向报到,请先到宁陕县教育局报到存放档案,再持报到证复印件(教育局盖章),及以上相关证件资料,再到县人才交流中心。
3、档案自带 需携带毕业生密封完好的档案及以上相关证件资料,直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
4、党组织关系接收抬头:本人原户籍所在的县委组织部。办理就业报到后,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县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对档案投寄至安康市本级的,按下列程序提档:
1、电话查询(0915-3185959)档案到达后,本人方可带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到安康市高新区数字化创业大厦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毕业生工作部办理提档手续,再持同上材料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
2、如代办,需要带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方可办理。
四、需要调动档案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本人持拟调入单位出具的调档函、身份证、档案托管卡原件到档案原存放地办理。
2、如代办,需要带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托管卡原件、调档函,方可办理。
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须知
一、见习人员范围
毕业年限: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艰苦边远县的学历范围可扩大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二、见习单位
本县行政区域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每名毕业生可申报一次。在脱贫攻坚期间,见习人员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其见习期限最长可放宽至12个月。 与见习单位签署见习协议后,遵守见习单位要求,按时上下班,见习期间每月享受政府1200元见习生活补贴及20元的保险补贴。
四、参加就业见习程序
1、登记信息。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在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陕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2、提出申请。毕业年度在校生持登记表、身份证、学生证、学校介绍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持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向意向见习单位或县人才交流中心提出见习申请。
3、签订协议。毕业生与见习单位应进行沟通交流、双向选择。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见习协议书;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毕业生可重新选择见习单位,或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推荐见习单位。
五、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人员在规定见习期限内享受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1200元每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20元每月)。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方式,由见习单位每月垫付,见习期满后由单位统一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申报填写见习补贴申请表及相关鉴定资料,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给见习单位。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我们或关注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