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2018-002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3-23 13:19 | 成文日期: | 2018-02-26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函〔2018〕16号 | 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加快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制定本方案。
1 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
(三)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精准扶贫资金和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16〕68号);
(四)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
(五)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170号);
(六)陕西省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的通知》(陕脱贫办函〔2018〕55号)《关于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工作引导的通知》(陕脱贫办函〔2018〕82号)。
2 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2.1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要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购买服务、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使用、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改革创新财政涉农资金投入使用管理方式,集中资金资源切实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规划,确保整合的资金向40个贫困村倾斜。坚持大胆探索,积极改革创新,着力形成投向科学、机构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
2.2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要措施。坚持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围绕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销号”、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目标任务,规范整合程序,严格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管。以财政预算编制为平台,以重点扶贫项目为载体,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集中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精准投入新格局。
3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和布局
3.1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全县11个镇40个贫困村以及全县4476户11146名贫困人口和因病、因灾、因残等返贫人口以及按政策规定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区域,重点将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项目向全县40个贫困村倾斜。
3.2主要产业布局。2018年重点支持29个计划脱贫村和计划脱贫户1248户、4003名贫困人口发展特色林果、种植业、养殖业、生态旅游、电商扶贫、光伏扶贫、资产性收益扶贫产业、村集体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抓好以核桃、板栗、食用菌、中药材(天麻、猪苓)、有机稻米等为主的特色种植业,以养猪、养牛、养羊、家禽、养蜂等为主的特色养殖业,做到每个贫困户都有1个以上增收脱贫项目,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增加1000元以上。
3.3基础设施布局。着力加强贫困村水、电、路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补齐贫困村发展短板,优先保障贫困村够格脱贫退出,建设美丽乡村。
4建设内容
4.1产业发展建设内容。当年发展食用菌及有机(富硒)食用菌348万袋,发展猪苓等林下中药材49万亩,猪苓、天麻等中药材地存量达300万窝;种植魔芋及有机(富硒)魔芋15580 亩,种植猕猴桃0.5万亩,发展有机大米、杂粮、蔬菜等有机农产品基地1.2万亩,建设高山有机农产品种植业示范园区2个,建设林麝、梅花鹿特种养殖园5个,养殖林麝260只,梅花鹿400头。养猪4826头,养牛1288头,养羊7568只,养鸡96463只,养蜂10586箱,养蚕563张,大鲵16821尾,鱼20万尾。新建板栗园6000亩,猕猴桃园120亩,五味子园300亩。贫困村造林补贴项目8000亩,贫困村核桃产业发展项目购置核桃脱皮机、烘干设备10台、大核桃苗造林13000余株600余亩,贫困村森林抚育项目10000亩。扶持建设村级经济合作组织26个、村级互助资金协会40个。
4.2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4.2.1交通。加快村组公路改造,逐步消除断头路,建设一批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出口路、旅游路、资源开发路;改造农村公路中度以上危桥;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路网络整体安全水平和抗灾能力。2018年新建及硬化、养护村组道路10条23.1公里,桥梁2座,过水路面60米,总投入1844万元。
4.2.2水利。倾斜扶持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2018年新建安全饮水工程28处,总投入1547万元;新建灌溉及河堤2处393.7米,总投入140万元。
4.2.3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加大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切实改善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对城关镇八亩村、皇冠镇南京坪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投入资金500万元对新场村、同心村、南京坪村、元潭村等4个村村庄环境整治工程。
5资金投入概算
5.1总投入。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共计总投资11338万元。其中用于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80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531万元。
5.2产业发展投入。用于产业发展投入资金6807万元,占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量的60.03%。其中用于产业发展各类资金5417万元;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其他基础设施类资金1390万元。
5.3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总投资4531万元,占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量的39.96%。主要用于村组道路、人饮工程和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其中实施村组道路建设项目12个,投入资金1844万元;实施人饮工程项目28个,投入资金1547万元;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1个,投入资金500万元;实施其它基础设施类项目3个,投入资金640万元。
6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6.1整合中央项目资金共计603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4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32万元,林业改革资金500,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3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00万元,车辆购置税201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89万元,旅游发展资金22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210万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500万元。
6.2整合省级项目资金共计293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0万元,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资金200万元,“一村一品”发展资金30万元,林业产业发展资金250万元,农村饮水工程资金206万元,水土保持资金500万元,农业产业引导脱贫资金500万元。
6.3整合市级资金共计1169万元,其中精准扶贫发展资金1120万元,村级互助专项资金7万元,农村饮水配套1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市级配套资金27万元,乡村旅游扶贫培训配套5万元。
6.4整合县级资金共计120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扶贫资金1200万元。
7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7.1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以40个贫困村,4476户11146名贫困人口为重点,兼顾非贫困村;对贫困户发展有带动作用的扶贫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及其他新型市场主体。2018年重点突出计划脱贫的29个目标村,2019至2020年重点提升全县农业产业化水平。对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综合家庭收入、劳务输出等四类发展脱贫情况进行奖补,每户综合奖补不超过1万元;对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职业农民、能人大户等新型市场主体进行产业奖补,具体补助标准见《宁陕县产业脱贫及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宁产脱办发〔2018〕1号);林业产业奖扶对象主要为本县内从事林果基地建设和经营加工、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业、产业园区、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所有奖扶资金均严格按照《宁陕县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奖补标准见 《宁陕县林果产业奖励扶持办法》(宁财发〔2017〕29号);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项目按照每户1万元的标准带动贫困户入股分红。
7.2基础设施类补助标准。按照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环境整治)、整存推进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全县未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且房屋已成危房的贫困户实施危房修缮加固的,户均按照2.58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危房拆除重建的,户均按照3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其他基础设施类建设资金按照实际报账。
8实施步骤
2018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8.1制定方案阶段(2月1日—2月13日)。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资金整合文件精神,召集财政局、扶贫局、农水科技局、林业局、国土局等涉农单位座谈,议定整合方案,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宁陕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8.2组织实施阶段(2月14日—10月31日)。结合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按照项目计划完成本年度涉农项目建设任务。
8.3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1日)。组织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进行总结。
9保障措施
9.1组织保障。
9.1.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调整充实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发挥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整合议事制度的作用。
9.1.2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认识,坚决执行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部门务必抢抓机遇、深度谋划、突出实效、从严监管,集聚资源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千方百计做大增量,加快项目实施,切实提升使用效益。
9.1.3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把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政策、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工作进度、使用效益向社会公示。由县扶贫部门牵头,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开办专题培训班、深入基层实地指导等方式,宣传到村、到户,并对部门、镇、村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帮助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相关政策。注重引导,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发展的激情和动力,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运用整合资金的杠杆作用、放大效应,助力脱贫奔小康。
9.1.4注重总结提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统筹整合工作的指导,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反馈新情况新问题,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现挖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上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送,扎实推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既取得好效益、又创造出好经验。
9.2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效益。
9.3 监督检查及审计。县审计局负责整合发展改革、监察、财政、扶贫等部门监管力量,加大审计监督检查力度,务实推动整合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整合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县扶贫局负责压实贫困村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队员对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管责任。县监察局负责健全举报受理、反馈机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绩效目标
10.1总体绩效目标。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拓宽筹资渠道,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脱贫攻坚,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促进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向贫困区域、贫困人口聚集,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脱贫、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劳动力转移脱贫等四大领域。围绕脱贫标准,坚持问题导向,以提高脱贫成效为目标,确保到2019年底,40个贫困村全部“销号”,4476户11146名贫困人口全部“越线”,国家贫困县“摘帽”。
10.2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将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基金,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资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资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资金、职业农民培训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一村一品发展资金、林业产业发展资金、林下经济发展资金、林业科技推广资金,统筹整合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劳动力转移,助推贫困村“销号”、贫困户脱贫。
10.3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目标。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费、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含重大引水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农村引水工程资金、中小河流治理与保护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水土保持资金、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农村环保资金、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资金,统筹整合用于贫困村交通、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饮水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支持贫困村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10.4其他类项目绩效目标。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中省市县资金安排使用机制,有效用于贫困村的社会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