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字〔2016〕45号 签发人:陈泽勇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第四至七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督查室:
按照安政督字〔2016〕23号督查通知单要求,现将我县承担市政府第四、五、七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
第四项:对非法乱建庙宇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民政局、民宗局。
落实情况:我县目前正在组织各镇进行调查摸底,计划8月底前完成。待摸清底子后,按要求整治到位。
二、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
第一项:对防汛抢险救灾、防范地质灾害预案落实、物资储备、车辆与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健全完善一线救灾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防汛办、地灾办。
落实情况:我县对年度各类防汛预案以及城区防汛预案进行了逐项筛查修订,严格落实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物资储备、车辆与经费保障全面落实。开展了城区防汛演练和各镇撤离安置实战演练,针对三河口水利枢纽工程度汛压力,制定了《三河口水库施工围堰汛情及梅子镇防汛应急县级指挥调度处置方案》,确保防汛指挥调度不出问题。
三、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
第十项:按照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流域综合治理,推动全市流域地表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环保局。
落实情况:我县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每季度对市上确定的长安河青草关断面水质进行一次监测,均达到国家II类水质标准,区域断面水质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每季度对渔洞河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一次监测,均达到国家II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第十二项:组织实施水污染治理项目,加快推进11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19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环保局、住建局、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落实情况:我县加快实施了水污染治理项目,县城污水管网已扩建800米,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积极做设计、测算及项目申报等前期筹备工作,计划年内开工建设。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