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号、32号、46号、54号、80号、117号、127号、146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组织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7-18 15:32 点击数:

类别:C

宁组函字〔2018〕88号                   签发人:王  珣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复函  


康厚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离任村干部和现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和待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村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是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省市关于发放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生活补助的政策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年度生活补助按每个任职年限5元的标准发放,曾任职10年的年补贴标准为50元、曾任职20年的年补贴标准为100元、曾任职30年的年补贴标准为150元。目前,我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为,任职10年以上的年补助600元、任职20年以上的年补助720元、任职30年以上的年补助840元,远高于省市政策规定。市委组织部文件规定,对高于省定标准的继续执行,待新的标准出台后,我们将对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予以提高。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干部工作,坚持按上级政策规定调整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干部工作补贴标准。2016年1月1日起,按照省市政策规定再次大幅提高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干部工作补贴标准,区分大小村,村办公经费年标准达到2.5万元和2万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月工作补贴标准分别达到2200和2000元,村监委会主任、村文书月工作补贴标准分别为本村党支部书记月工作补贴的60%、70%。村干部60%基本补贴按月发放、40%绩效补贴, 每半年由镇考核发放一次。贫困村村干部20%基本补贴按月发放、80%绩效补贴每季度由镇考核发放一次。按照政策,省市一般三年调整一次村干部补贴,待省市规定出台后,我们将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在适当时机向县委建议提高村干部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梁慧超     联系电话:0915—6821442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0日  


类别:C

宁组函字〔2018〕89号                   签发人:王 珣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 建议的复函



周玉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和增加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村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是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干部工作,坚持按上级政策规定调整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干部工作补贴标准。2016年1月1日起,按照省市政策规定再次大幅提高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干部工作补贴标准,区分大小村,村办公经费年标准达到2.5万元和2万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月工作补贴标准分别达到2200和2000元,村监委会主任、村文书月工作补贴标准分别为本村党支部书记月工作补贴的60%、70%。村干部60%基本补贴按月发放、40%绩效补贴, 每半年由镇考核发放一次。 贫困村村干部20%基本补贴按月发放、80%绩效补贴每季度由镇考核发放一次。  

根据省市关于发放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生活补助的政策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年度生活补助按每个任职年限5元的标准发放,曾任职10年的年补贴标准为50元、曾任职20年的年补贴标准为100元、曾任职30年的年补贴标准为150元,目前,我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为,任职10年以上的年补助600元、任职20年以上的年补助720元、任职30年以上的年补助840元,远高于省市政策规定。市委组织部文件规定,对高于省定标准的继续执行,待新的标准出台后,我们将对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予以提高。  

按照政策,省市一般三年调整一次村干部补贴,待省市规定出台后,我们将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在适当时机向县委建议提高村干部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梁慧超 联系电话:0915—6821442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0日  


类别:C  

宁组函字〔2018〕90号                  签发人:王  珣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复函


王广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城南、城北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社区干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社区干部是推进城乡融合,提高城镇化建设水平和居民群众生活质量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是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社区的贯彻者和实施者,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干部工作,坚持按上级政策规定调整城市社区办公经费和干部工作补贴标准。2016年1月1日起,按照省市政策规定再次大幅提高了城市社区办公经费和干部工作补贴标准,社区办公经费年标准达到3万元,城市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月补贴标准达到2900元,社区文书按主职干部补贴标准的70%核定,社区监委会主任按主职干部补贴标准的60%核定,担任社区其他职务的“两委”委员按主职干部补贴标准的50%核定。社区工作者、大学生村官、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或年满60周岁人员,被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成员的,按不同岗位享受补贴标准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每月1100元,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每月800元,委员每月600元。社区居民当选的社区副职月补贴标准按主职的80%核定。社区干部60%基本补贴按月发放、40%绩效补贴, 每半年由镇考核发放一次。按照政策,省市一般三年调整一次村(社区)干部补贴,待省市规定出台后,我们将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在适当时机向县委建议提高社区干部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社区干部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梁慧超     联系电话:0915—6821442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0日


类别:C  

宁组函字〔2018〕91号                  签发人:王  珣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复函


王平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村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是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干部工作,坚持按上级政策规定调整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干部工作补贴标准。2016年1月1日起,按照省市政策规定再次大幅提高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干部工作补贴标准,区分大小村,村办公经费年标准达到2.5万元和2万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月工作补贴标准分别达到2200和2000元,村监委会主任、村文书月工作补贴标准分别为本村党支部书记月工作补贴的60%、70%。村干部60%基本补贴按月发放、40%绩效补贴, 每半年由镇考核发放一次。 贫困村村干部20%基本补贴按月发放、80%绩效补贴每季度由镇考核发放一次。按照政策,省市一般三年调整一次村干部补贴,待省市规定出台后,我们将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在适当时机向县委建议提高村干部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梁慧超       联系电话:0915—6821442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0日


类别:C

宁组函字〔2018〕92号                  签发人:王  珣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复函


叶祥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组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村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是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干部工作,坚持按上级政策规定调整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干部工作补贴标准。2016年1月1日起,按照省市政策规定再次大幅提高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干部工作补贴标准,区分大小村,村办公经费年标准达到2.5万元和2万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月工作补贴标准分别达到2200和2000元,村监委会主任、村文书月工作补贴标准分别为本村党支部书记月工作补贴的60%、70%。村干部60%基本补贴按月发放、40%绩效补贴, 每半年由镇考核发放一次。贫困村村干部20%基本补贴按月发放、80%绩效补贴每季度由镇考核发放一次。

按照中省文件要求,村民小组组长误工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综合考虑自身财力状况和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补助,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我县属于扶贫开发重点县,县级财力有限、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薄弱,但县委县政府充分考虑到村民小组长工作实际,本着关心关爱、鼓励激励的原则,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先后多次提高村级办公经费,村民小组长等村级其他配套组织负责人的补贴从村级办公经费中统筹列支。按照政策,省市一般三年调整一次村干部补贴,带省市规定出台后,我们将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在适当时机向县委建议提高村组干部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梁慧超       联系电话:0915—6821442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0日


类别:C

宁组函字〔2018〕93号                  签发人:王  珣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复函


袁平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村民小组组长工资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村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是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按照中省文件要求,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综合考虑自身财力状况和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补助,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我县属于扶贫开发重点县,县级财力有限、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薄弱,但县委县政府充分考虑到村民小组长工作实际,本着关心关爱、鼓励激励的原则,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先后多次提高村级办公经费,村民小组长等村级其他配套组织负责人的补贴从村级办公经费中统筹列支。按照政策,省市一般三年调整一次村干部补贴,待省市规定出台后,我们将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在适当时机向县委建议提高村组干部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梁慧超         联系电话:0915—6821442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0日


类别:C

宁组函字〔2018〕94号                 签发人:王  珣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复函


储成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全县村文书(会计)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村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是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干部工作,坚持按上级政策规定调整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干部工作补贴标准。2016年1月1日起,按照省市政策规定再次大幅提高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干部工作补贴标准,区分大小村,村办公经费年标准达到2.5万元和2万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月工作补贴标准达到2200和2000元,村监委会主任、村文书月工作补贴标准分别为本村党支部书记月工作补贴的60%、70%;村干部60%基本补贴按月发放、40%绩效补贴每半年由镇考核发放一次,贫困村村干部20%基本补贴按月发放、80%绩效补贴每季度由镇考核发放一次。

按照省市政策规定,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外,村监委会主任等限额内的其他村干部,其工作补贴原则上为本村党支部书记的40%至60%,我县充分考虑村文书工作实际,将村文书纳入省市限额补贴对象范围,且补贴标准达到村党支部书记的70%,已经高于省市政策标准。按照政策,省市一般三年调整一次村干部补贴,待省市规定出台后,我们将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在适当时机向县委建议提高村文书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梁慧超     联系电话:0915—6821442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0日


类别:C

宁组函字〔2018〕95号                  签发人:王  珣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复函


吴登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全县村文书(会计)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村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是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干部工作,坚持按上级政策规定调整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干部工作补贴标准。2016年1月1日起,按照省市政策规定再次大幅提高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干部工作补贴标准,区分大小村,村办公经费年标准达到2.5万元和2万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月工作补贴标准达到2200和2000元,村监委会主任、村文书月工作补贴标准分别为本村党支部书记月工作补贴的60%、70%;村干部60%基本补贴按月发放、40%绩效补贴每半年由镇考核发放一次,贫困村村干部20%基本补贴按月发放、80%绩效补贴每季度由镇考核发放一次。

按照省市政策规定,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外,村监委会主任等限额内的其他村干部,其工作补贴原则上为本村党支部书记的40%至60%,我县充分考虑村文书工作实际,将村文书纳入省市限额补贴对象范围,且补贴标准达到村党支部书记的70%,已经高于省市政策标准。按照政策,省市一般三年调整一次村干部补贴,待省市规定出台后,我们将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在适当时机向县委建议提高村文书补贴。

再次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梁慧超        联系电话:0915—6821442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0日


类别:C

宁组函字〔2018〕96号                  签发人:王  珣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复函


刘大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呼吁提高离退休村干部待遇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村干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是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和实施者,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省市关于发放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生活补助的政策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年度生活补助按每个任职年限5元的标准发放,曾任职10年的年补贴标准为50元、曾任职20年的年补贴标准为100元、曾任职30年的年补贴标准为150元。目前,我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为,任职10年以上的年补助600元、任职20年以上的年补助720元、任职30年以上的年补助840元,远高于省市政策规定。市委组织部文件规定,对高于省定标准的继续执行,待新的标准出台后,我们将对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予以提高。

再次感谢您对村干部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梁慧超     联系电话:0915—6821442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0日


类别:C

宁组函字〔2018〕97号                  签发人:王  珣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复函


阮联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老庄村活动室新建及加层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村级活动场所是村级各个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工作及其他活动的主要阵地,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场所,对于稳定基层政权,顺利开展农村各项工作,推进农村建设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金川镇党委在调查的基础上,向县委组织部提出老庄村活动室改扩建申请,县委组织部对建设情况进行核查,提出建设计划。目前老庄村活动室改扩建工程询价采购已完成,即将开工,预计9月底完工,10月中旬投入使用。

再次感谢您对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梁慧超       联系电话:0915—6821442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