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村组干部工作状况,进一步发挥村级组织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作用,宁陕县政协将村级组织履职及激励保障情况作为年度重点对口协商议题,会同该县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开展了专项调研,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建议对策。
一、村组干部履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和座谈了解,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组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村级干部能力素质得到提升,推动了农村各项工作发展进步,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表现和成绩赢得了镇党委、政府和党员、群众的普遍认可。
调研组对该县村级组织的履职等工作进行了抽样调查。从调查问卷结果看,群众对村党支部作用发挥评价较好以上为98.4%,对村委会作用发挥评价较好以上为96.3%,对监委会作用发挥评价较好以上为95.2%,对组干部作用发挥评价较好以上为65%。从具体工作看,对村三委精准脱贫工作评价满意为63.3%,基本满意为31.7%,不满意5%;对村务公开评价满意为55%,基本满意为40%,不满意为5%。从工作时间看,村干部2017年平均工作时间为230天(含加班时间),组干部年平均工作时间为39天(均含加班时间)。从村组干部家庭生活水平看,有5.2%比较富裕,有69.2%比其他农户好,有12.8%与其他农户差不多,有12.8%选择不如其他农户。通过调研认为,目前村组干部是一支能担当、敢负责、值得信赖的最基本的力量,是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力量。
通过调研走访和问卷调查,也收集到群众对村级组织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主要主要问题:一是村民小组长履职不到位。上一轮行政村撤并后村民小组没有同步调整,加之移民搬迁的大力推进,一些小组人口变化较大,原有小组设置已经不利于村民小组长履职。同时,随着脱贫攻坚战的深入推进,村组干部工作量剧增,村民小组长年工作近40天,平均每天补贴不到20元,补贴明显偏低,也影响了村民小组长工作积极性。据调查,对组干部履职评价满意的仅占65%,组干部愿意继续任职的不足30%。二是村干部激励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目前,村干部补贴发放采取“基本补贴+考核绩效”的方式,但一方面,考核绩效是从补贴中切出的一部分,加之考核不够严格,绩效等次没有拉开;另一方面,各级安排的阶段性重要性工作增多,没有新增加补贴,而且全县大部分村都是“空壳村”,难以采取一事一议方法解决补贴问题,村组干部感觉干多干少一个样,影响了履职积极性。三是村级财务制度不够完善。村财镇管对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起到了明显作用,但在实施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村域面积大,村上主要领导入户多使用摩托车、汽车代步,月均工作交通费约90元;目前电话联系工作已经成为常态,村主职干部月均工作通讯费为60—120元,村民小组长月均工作通讯费为30—80元,这些现行政策无法报销,村组干部只能自掏腰包。另外,农户到村委会距离远、路况差,村上若召开大会,群众往返都需要一天时间,中午若需便餐费用也无法解决,只能由村干部垫付。目前,各行政村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施,因脱贫等办公活动增多,村级办公费用标准偏低,满足不了办公支出。据调查,有59.1%的村反映经费无法保障运转。四是离任村干部保障水平偏低。虽然落实了离任村干部补贴,但现行标准门槛过高,任职10年以上才有补贴,且每人每月只有50至70元,不能很好地体现贡献差异,保障作用有限。五是村组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目前,农村人才资源比较匮乏,年轻有为的人大多外出务工,特别有能力的不愿回来当村组干部,现任村组干部年龄结构老化,后备力量比较薄弱。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无纸化等先进办公技术的推广,部分村组干部难以适应,面对农村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些经验丰富的老干部也感到力不从心,村干部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大。
二、对策和建议
(一) 适当增加村民小组长工作补贴,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一是建议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对全县村民小组设置情况进行调查研判,合理设置村民小组,对一些人口偏小的村民小组进行撤并;二是建议适当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补贴,建议将村民小组长补贴提高至每年3000—3500元。
(二)逐步完善村干部激励机制,提高村干部工作待遇。一是严格村组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位村干部工作职责和目标,由镇党委负责抓好具体实施,督促村干部履行职责、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村组干部补贴挂钩。二是探索建立村干部即时奖励办法,每年给各镇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由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对阶段性重要工作完成突出的的给予奖励,使村干部感到工作有实惠,付出有价值。三是建议落实好村干部补贴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水平。四是建议鼓励村级干部兼职,明确兼职一般不超过两个,每兼一职予以增加500至1000元补贴。四是建议对“三合一、四合一”且地域大、人口多的行政村,适当增加1至2名村干部副职职数和工作经费。
(三)细化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有效保障村级运转。一是建议监委、审计、财政、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村级财务管理细则,细化明确村级财务、办公经费支出标准,解决村组干部因公通讯、交通费用等支出,确保村财镇管规范运行。二是建议根据各村工作需要,适当提高村级办公经费保障标准。
(四)探索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障机制,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一是建议将村干部纳入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范畴,对在编在岗的村干部,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县级财政和村干部个人按一定比例交纳保费,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细化村干部退职补助标准,建议按任职年限设置补贴标准,体现任职越长补助越高。
(五)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提高村干部引领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制度,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按层次、分期分批地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村组干部适应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要求、新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