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县级公墓与殡仪馆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宁陕县民政局 来源:宁陕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6-30 14:46 点击数: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宁陕县县级公墓与殡仪馆建设PPP项目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字 【2018】2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陕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PPP模式投资及政府投资 ,采购人为宁陕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陕县县级公墓与殡仪馆建设PPP项目

2.2采购人:宁陕县民政局

2.3 项目建设地点:宁陕县城关镇老城村二组迷尔湾

2.4 项目投资:本项目静态估算总投资33,478,845.02元,其中:项目一期建设总投资19,398,341.57元,二期建设总投资14,080,503.45元。

2.5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取BOT的PPP运作方式。宁陕县人民政府指定宁陕县民政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宁陕县扶贫开发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县政府指定的出资人代表参与本项目的实施,并和选定的社会投资人依法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

2.6项目全生命周期:项目合作期限30年。

3.采购范围

3.1本次采购范围: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

3.2本次采购内容:县级公墓及殡仪馆建设占地100亩,其中公墓用地90亩(计划建设墓穴5119个),殡仪馆用地10亩。项目分为两期建设,项目一期分两年完成三方面建设内容:一是完成殡仪馆建设,建设内容为停车场1处、办公生活区1处(办公室、会议室、餐厅、公共卫生间、住宿、超市)、吊唁大厅2个、停尸房1处、解剖室1处、骨灰存放堂1处、尸体整容室1处、殡葬接待用房1处,以及公共绿地及公墓绿化并须预留后期火化设施空间;二是完成社会资本方服务配套经营性用房建设,此项目建设投资不计入本方案总投资,属社会资本方自行出资建设;三是完成县级公墓墓穴建设2000个(含骨灰安葬和遗体安葬墓穴)。项目二期建设内容为:完成剩余3119个墓穴建设(含骨灰安葬和遗体安葬墓穴)。

4.申请人资格要求及能力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4.1资质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2财务要求:

4.2.1申请人近一年(2017年)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以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4.2.2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每年均为盈利(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信誉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声明。

4.4业绩经验要求:

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含)以上投资或建设的房建业绩,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或交付使用相关证明为准。

4.5 技术要求

社会资本方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建设能力和管理能力。

4.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采购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5.资格预审办法

5.1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6.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无。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在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3日14时3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七会议室。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宁陕县政府网站》发布。

10.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 系 人:魏小旖、程燕

电    话:029—88497916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