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同意,2018年6月底至2018年7月底,决定对县区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市级脱贫攻坚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巡察。依据巡察方案要求,具体受理以下七个方面问题的反映: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二、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在扶贫领域中,上级交办的问题整改不力、批转的信访件、群众诉求、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等问题。
五、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六、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七、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
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负责巡察石泉县、宁陕县、市卫计局、市交通局。举报电话:1780685554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 akdyxcz2018@126.com。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涉及个人诉求等非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予受理,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中共安康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