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河长制 建设美丽新宁陕

作者:欧树德 王文红 来源:农水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8-05-29 08:58 点击数:

宁陕县属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也是“引汉济渭”调水工程的主要水源涵养地。为切实加强河道环境保护,确保水源涵养地水质,宁陕县坚持“全面深化河长制,建设美丽新宁陕”指导思想,高位推动,网格管理,健全制度,联合执法,河道环境巡查检查常态化,县镇村各级河长、警长履职制度化,重拳出击整治破坏河道环境违法行为,初步呈现了水清、河畅、岸净、景美的生态景观风貌。


 

加强领导      高位推动

  宁陕县位于陕西省南部,安康市西北部,秦岭中段南麓。辖11个镇68个村、12个社区,全县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90.2%,境内主要分布长安河、汶水河、蒲河、池河、旬河五条河流,流域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20条,年均径流总量14亿立方米,水资源丰富,县境内河流属自然保护区和源头水保护区。为加强河道环境管理,宁陕县全面建立了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县委书记、县长任总河湖长,分管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总河长,公安局长任副总河长兼任河湖总警长,5位县级领导担任了县级“河长”,22位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了乡镇级“河长”,80位村委会(社区)主任担任了村级河长,4位公安局领导担任县级警长,8位派出所长担任了镇级警长。设立公示牌87块对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以及工作职责、举报电话进行公示;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农水科技局,农水科技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聘请水利公益性岗位护河员224名。


 

完善制度     督查督办

宁陕县建立了河长联席会议制度,县级总河长和县级河长每月坚持巡河,不定期召开各河湖联席会议和现场办公会议,解决河道治理工作难题。在工作实践中,该县建立了林业、国土、环保、水利“四位一体” 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了推动联合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制定了河湖长制工作巡查、投诉举报、工作督办、县级会议、信息通报、工作验收、信息报送、考核办法等九项制度,开展每月一督办,每季一督查,保障各项制度落实和重点工作有力推进。各镇不同程度地集中开展了河道沿岸垃圾、弃渣土清理整治活动,督查督办室开展了河长制落实情况督查。通过层层落实责任,传递压力,督促各镇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部门联动   加强整治

依托河长制工作机制,在县级河长牵头组织下,县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联动机制,由县河长办牵头开展“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河道采砂毒鱼专项整治”“河道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效果,县政府印发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发布专项整治公告,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众宣传信息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县河长办牵头组织公安、环保、林业、国土、安监、交通、城建、供电等相关执法部门,抽调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召开动员会议,制定行动方案,结合整治目标分组开展,公安部门全力做好警力保障,严打严管。2017年12月,组织12个职能部门和50多名执法人员开展了涉河违法行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联合执法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破坏河道环境的现象,保障了河长制工作深入推进。


 

  创新机制        “四位一体”

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按照“行业主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原则,将全县划分为三级 22 区 68 单元 1100 个网格,建立“河长+警长+护河员+生态护林员“机制,以生态护林员信息监管平台为基础,建立林业、国土、环保、水利“四位一体” 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成立宁陕县“四位一体”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测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了837名生态护林员同时兼任护河员,每人每年7000元工资,连同天保护林员共计1160名网格管理员。县林业、国土、环保、农水科技局和4家省属林业单位各明确1名联络员,推行“条块结合、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和“职责明确、精抓细管、严格考核”的工作机制,在重点河段设立了公示牌68块,公布网格人员和举报电话,层层夯实部门、镇村和生态护林员三级网格责任,及时掌握区域内环境现状、化解环境矛盾问题、查处破坏环境类违法案件,做到“寸寸土地有人管、条条河流有人看”,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优化。网格划分在空间上实现“无空隙、全覆盖”,在时间上实现“全时段、全天候”监测管理,从源头上消除生态环境保护隐患,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管理水平。每年年底由各镇根据生态护林员工作实际情况,提供初步考核意见,“四位一体”相关部门共同会商确定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直接与生态护林员(天保护林员、护河员)工资报酬挂钩,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将根据情况扣减工资、解聘。同时,4职能部门和省属4单位每年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激发护河、护林员的履职积极性。通过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建立“四位一体”生态网格化监管机制,出境水质保持Ⅱ类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全年达350天。 
  通过全面深化河长制,有效遏制了河道乱采乱挖、弃渣乱倒、电毒网捕鱼等涉河违法现象,初步呈现了水清、河畅、岸净、景美的生态景观风貌。